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钦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中国(广西)自由
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等行使设区
的市级有关行政权力的通告
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区条例》等规定,为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广西钦州综合保税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履职能力建设,理顺上述四个园区行政处罚权的授权工作,我办起草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等行使设区的市级有关行政权力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内附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等实施的事项清单),现将《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等行使设区的市级有关行政权力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内附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等实施的事项清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止。如有意见,请于12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到: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315室。
联系电话:07773688065,传真:07773681816。
邮箱:qzbb0777@126.com。
附件:《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等行使设区的市级有关行政权力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